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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问内容:
尊敬的主席:
我想反映一个情况,恳请领导关注。
感谢政府的关心,使教工的遗属得以享受津贴补助,补助费也逐步有所提高,几年前由300多元提高到了550元。但津贴多年未涨,而物价飞涨,所以,这些早已丧失劳动能力的遗属靠这微薄的津贴已难以支撑***常开销,生活拮据。
现特此反映情况,恳请主席关注,希望通过政协沟通政府有关部门,妥善解决这一问题。
此致
敬礼!,
提问回复:
陶月英你好: 按照太人社薪(2011)7号关于转发《关于调整省级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》的通知精神,事业单位工作人员(含退休人员)死亡后,其遗属补助标准提高100元。本通知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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